时间:2020-04-22 浏览:6893
1、主持院党委全面工作,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及校党委、行政的各项决议在院党委的贯彻执行。
2、负责抓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,组织好党员及师生员工的政治学习;召集、主持党委委员会会议和党委党员大会,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重大问题。
3、模范执行党委委员会决议,并督促检查党委委员会决议的贯彻落实,指导委员做好分担的工作;检查、指导党支部工作;按时向党委党员大会和校党委报告工作。
4、负责抓好党委委员会自身建设及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作风建设,贯彻落实学校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,主持开好党委民主生活会,及时协调解决领导班子中存在的突出问题。
5、负责抓好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。经常了解并掌握本单位人员的思想、工作、学习等情况,抓好思想政治工作;同行政领导一起帮助解决师生员工工作、学习、生活中的实际问题,调动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。
6、负责本单位干部的教育、管理、考核、选拔、推荐等工作;同行政领导一起负责教职工职务或职称晋升、出国政审等有关工作。
7、负责做好院党委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、培养、教育、考察和党员发展工作。
8、支持行政领导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,参与教学、科研、行政管理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讨论决定。
9、指导工会、共青团、学生会工作,加强与民主党派成员和非党知识分子的联系,做好统战工作,重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。
10、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